[政策法制]
新的职责 新的体制 新的起点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这标志着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标志着新闻… [详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三个信用等级开展针对性的监管工作,并在今年年底达到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等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今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了全国产品质量食… [详细]
重申严禁使用国家机关名义,从重处罚违法行为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在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的情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0月14日上午发文重申,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 [详细]
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第一条  为方便台湾记者在大陆依法采访,加强海峡两岸新闻交流,以加深两岸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 [详细]
(本《准则》于一九九一年一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九九七年一月第二次修订。)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适应形势… [详细]
关于中央出版单位转制和改制中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 财教[2008]256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有关中央直属企… [详细]
记者查阅资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金视力角膜接触镜”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的第五条规定,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必须持有经过国家医药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 [详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以下简称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规范电子公告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 [详细]